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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制造许可取证改革后的几点变化

2021-07-28 14:39:39



       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许可资质的审批流程进行了重大改革,由原来的国家总局受理审批发证,改为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改革后,出现了多方面的变化。
       许可证内容发生了变化
       旧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注明了停车设备的许可类型和层数等具体信息。新版许可证只注明了许可范围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具体的产品范围需另外参考型式试验证书,也就是说,单凭许可证无法了解企业能生产的车库类型。
       型式试验证书的取证流程与之前相比没有变化。目前全国范围内有5家可进行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的机构,包括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范围仅限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此外,对于在多地设厂的企业,新政策要求不能跨省取证,须在工厂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督部门取证。这一措施有利于加强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取证难易程度降低
       资质许可受理下放到省级之后,取证更加容易了。一些企业表示,省级市监局对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都有所降低,尤其是技术人员和工人数量的大幅减少,为企业减轻了很多负担。以前新产品要投入使用,不仅要做型式试验,还要做评审,而评审连同整改起码要一个月时间;现在增项不用再评审了,企业推出新产品的周期就缩短了。
       招标项目经常出现变更资质要求的情况
       很多企业的资质许可是在新政实施前取得的,目前仍在有效期内,因此投标时各企业提供的资质证书会出现新旧两种版本。而作为项目招标方,绝大多数并不清楚取证政策的改变,仍沿用旧版资质要求,导致招标进程中经常出现变更资质要求、追加新版资质的情况。另外,对于提供新版证书的投标企业,很多招标方还要求同时提供与招标设备类型、层数相对应的型式试验证书。
       资质信息公开透明度参差不齐
       改革前,国家局负责审批,许可证的信息公示也由国家局对外发布,因此,通过国家局网站即可查到全国所有停车设备制造许可获证企业的信息。改革后,随着审批权力的下放,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发证信息由各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示。公示情况如何,通过对各省局停车设备许可信息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多次实测,发现公示透明度差异较大。其中,北京、广东、福建、山东、陕西、河北等省份的制造许可信息相对公开透明,山西、甘肃、贵州、广西、青海、、吉林等省份透明度较低。
       由于信息公开方式和透明度出现的这种变化,目前全国范围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获证企业的统计,只能依据各省局的公开信息,同时结合车库企业提交的证书资料。中国停车网市场研究中心MRCPO根据该统计方法得出,截至2021年2月,全国取得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总机562家,同比下降15.6%,这也是过去五年间连续四年增长后的首次下降,见下图。
       MRCPO梳理发现,企业总量的下降,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是主因。实际上,此前获证企业中,真正能在市场上获得订单的约占60%左右。其他企业,有的仅有资质,并不以机械车库作为主营业务;有的市场开发能力较弱,业务主要以代加工为主。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再加上2020年的疫情冲击,这些企业很多把业务重心转移到其它行业,停车设备制造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换证,导致现有持证企业总量的下滑。
       总的来看,车库制造许可取证改革后,审批手续简化,资质要求细化,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但在许可资质信息公开方面,部分地区的公示工作存在不足,不利于从业人员对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总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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